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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ome同文堂

https://chrome.google.com/extensions/detail/ldmgbgaoglmaiblpnphffibpbfchjaeg 好用!

科技Conference

八月中我會參加一個conference,地點在Stanford http://dev.eitc.org:8080/Plone/conferences/eitc-2010 這是一個跨領域的conference,主題非常廣 參加的人大部分是台灣背景的學術菁英 下面連結可以看到主題和人,這些人你隨便google一個 就會知道他們都是很屌的 http://dev.eitc.org:8080/Plone/conferences/eitc-2010/planning-committee 如果你住在灣區,週末又沒事,可以來參加 學一下新科技,又可以認識人 不用錢 我第一次要在conference當session chair 感覺很好玩

回台灣嗎?

你會回台灣嗎?短期會回台灣嗎?,最後有打算要回台灣嗎?,這是在海外留學和工作的台灣人經常被問的問題,大概每個月都至少會有人問你一次這問題,從出國之後,這問題我不知考慮過多少次,想法也不停在改變,有千千萬萬不同的因素要考慮 身邊的人,有剛畢業就回國當教授的,有在美國工作一年後回去的,也有待在這但計畫最後要回去的,也有很多打算長留在這裡,沒有計畫回去的,現在還有長在台灣工作的同學,辛苦的越洋找工作,在這個時候來美國討生活,準備長期移民的,總之有人留,有人回去,有人千方百計要出來 出國時原本的計畫是畢業後在美國工作個幾年,看看在這工作是什麼樣子,幾年後就回國去,那畢竟是自己的家,當初是這樣子想 後來在美國久了,漸漸也喜歡上這裡,加州天氣超棒,每天都是晴天,空氣清新乾爽,幾次夏天回國,實在都受不了台灣的溼熱,在外面身上就有一層汗,南加州的陽光很熱,但空氣很乾,不會流汗,很舒服 美國的郊區環境真的很好,房子乾淨又漂亮,人行道上種滿了樹,兩旁是草坪,我記得剛到Pasadena的時候,坐在車上,看著窗外,覺得一切真美,這地方真的很棒,走在路上真的很舒服,現在搬到北加,雖然我還是比較喜歡Pasadena,但這裡也還不錯 台灣到處都很擠,房子蓋得亂七八糟,沒有一點美感,可能是因為下雨和空氣的關係,每間房子都灰灰髒髒的,本來如果是紅色的大樓,就變灰紅色,如果根本看不到原來的顏色,為什麼不蓋成黑色算了,到處都停滿機車,巷子裡也停滿汔車,很難走,然後最最最讓我生氣的,就是騎樓的地,每一家都不一樣高是怎樣,很難走耶,後來看到一本書上說是新蓋的大樓,會把地蓋高一點,這樣水就會流去別家,真是自私 還有一點是跑步,這是我生活之中很重要的一件事,在我住的地方,一出門,往隨便一個方向跑,都很舒服,兩旁都是樹,房子都好漂亮,路上人很少,你遇到人都微笑打招呼,互道早安,如果回台灣,要去那邊跑步? 我的這些比較都是基於我狹隘的個人經驗,我住過台北市,Pasadena,Mountain View三個地方,拿美國郊區和台灣的都市中心比,有點不公平,但我這樣比較,也是基於我可能居住的城市來比,如果我回台灣,可能會住的地方就是新竹和台北 除了環境之外,工作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我沒在台灣做過正職,但我有很多同學在台灣科技業,聽了之後,只覺得好可怕,9點做到11點,然後週末再上班,

最近的兩個白痴事件

事件一:誣指老墨偷相機 事件二:跑步大便掉鑰匙 我很不會講故事,看下去要有心理準備,我超超羨幕那些會說故事的人,我每次想講個故事都講得亂七八糟,中間常常忘了細節,然後想到了又回去講,時間亂成一團,我從小不會寫記敘文(我非常會寫論說文),我想可能是我的腦子有某種問題 事件一發生在我家,那天有兩個老墨(美國墨西哥移民),來我家洗地毯,前幾天我買了台新的相機,知道這天老墨要來,我想財不露白,就把相機放在書桌抽屜櫃裡 後來老墨來了,洗地毯的時候,我在旁邊幫忙移開東西,後來洗到這書桌附近,我把櫃子移去陽台,結果這時候因為不平衡,抽屜就全打開了,老墨看見了就連忙上來幫我把抽屜關上然後幫我搬去陽台 後來我就去洗澡,因為我剛跑步回來,身上還穿著跑步的緊身衣和超短褲,自己都覺得很好笑,總之我們離開客廳一段時間了 後來老墨不到半小時就收工了,我們覺得有點太快了吧,因為我們對洗地毯這事還蠻期待的,以為是件浩大的工程,這麼三兩下子就收工了 晚上回家的時候,我想拿我的新相機出來把玩,一打開抽屜就發現:相機不見了!!! 不見了!!!!!!!,「怎麼可能,明明就是把它放到這抽屜的,就是這裡這裡這裡」,我眼睛死盯著抽屜而且狂指著它說,看起來像個白痴,好像以為多叫幾聲相機就會出現一樣,結果就死命找啊找啊,房間也找,書櫃也找,床底下,冰箱打開來看,什麼鬼地方都找遍了,終於我下了一個結論:「一定是老墨偷的」 我用我的智慧和冷靜的思考重建了犯罪現場,就是那個時候,抽屜開了,老墨看到新相機,一時起了貪念,後來我們不在客廳的時候,老墨就下手了,所以後來,他們才會匆匆忙忙的收工了,一定就是這樣! 我很有勇氣地打電話去問,我才不會這麼輕鬆讓他們拿走咧,"Did you guys see a camera in the drawer?,The one we moved to the balcony.",我想說直接說人家偷太失禮了,嗯,就問問他們,搞不好他們就還我了,"No. 滋滋滋滋...." 因為收訊很差,超差,真的搞不懂他說啥,後來雞同鴨講了一陣,這位老墨跟我說,他已經在這邊做了十年了,我覺得這個領頭的老墨應該不可能拿,我就說能不能幫我問一下另一位,他說,他是我的cousin,他不會拿 後來我愈想愈氣,還傳一封簡訊給他,叫他們快點

kindle

我的人生大部分是在螢幕前度過的 工作的時候用螢幕寫code、看code 用聊天軟體、email溝通 回家之後看電視、看電影、看書 從一個螢幕換到另一個螢幕 這樣說或許會讓許多人覺得很無趣 我知道一定有人要說什麼冷冰冰的機器之類的老話 機器明明熱得要命,那一點冷冰冰了 我覺得明明就很棒,螢幕讓你跨越時空的限制 全世界的知識就在我的眼前 只要幾秒鐘就可以得到 如果知識太嚴肅,全世界最美的美女也都在眼前 相信我,世界上的美女不論身在什麼角落 一定會被挖出來貼在網路上 沒有這些科技的時候,有可能說我現在要看 林志玲 她馬上出現在你面前嗎? 就只有皇帝辦得到吧( 快幫朕傳林志玲上來~~ ) 還有什麼比這個魔法盒子還要完美的東西 最近在我人生中多了一個新的螢幕 其實也不算是很新,這是我去年畢業時得到的禮物 就是一台kindle,Amazon出的電子閱讀器 這台小小的螢幕徹底地改變了我的閱讀習慣 之前我寫過一篇文章教人怎麼用Acrobat reader看書 http://pinky-monkey.blogspot.com/2008/09/blog-post_19.html 用Acrobat reader還算不錯,但跟kindle比差得遠了 kindle最重要的好處就是它的顯示科技 它不是靠螢幕本身發出的光來顯示 而是像紙本的書一樣,是靠光照在上面,反射出來 所以它看起來跟紙一樣 但它又比紙還好,因為你可以把字調得超大 而且拿起來比紙書舒服,紙書總是想自己合上 總得壓著它,而且字又小,感覺很不爽 另一點就是書很容易取得 總之kindle就是一本非常好翻、字超大,又輕的書 你還可以放好幾本書在裡面 我的kindle裡有120本書, 這只佔了總容量非常小的一部分 最近lost剛剛演完,開始覺得電視電影索然無味 現在越來越不容易被娛樂了 很多電視電影看一下就覺得無聊死了 都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有得覺得很蠢 我以前是超級漫畫迷,什麼都看 現在看少年漫畫也看不下去,覺得太幼稚 看到那些強調熱血和友情的片段(像naruto裡鳴人和佐助的友情) 覺得很假,就覺得很無聊,一點也不覺得感動 人真的老了 所以我開始改看書,我看中文書非常快 英文書速度普普,有時遇到不懂的字會有種不爽的感覺 但我會繼續看,不去管它,我懶得查 最近晚上回來的活動就是一直看書 但是拜託不要叫我列什麼書單之類的 我不是什麼有水

變笨

好久沒有寫blog了,從一開始在msn上寫文章 每天好幾篇,到後來變成每週一篇,每月一篇 到現在好久好久才一篇 主要是人漸漸老了,看得事情多了 知道自己真的懂得不多,不敢亂說 不像以前自以為知道很多事情,覺得自己很聰明 心裡想什麼都敢說,想什麼就說什麼 其實那樣也沒什麼不好 現在反而想太多了,阻礙太多了 反而變成一個沒辦法獨立思考的人 另外一點,是工具 以前看見一件事,不管是自然上的或是社會、政治上的 覺得疑惑的時候 總會專心下來觀察,用心去想事情的前因後果 自己想辦法解出一個答案或是找出一個解釋 現在網路太方便,看見一個問題 第一件就是去google(或去bing)<-霍去病白痴造句耶 看有沒有人之前想過 失去了獨立思考的機會 前年還在做研究的時候,還常常會想原創的問題 雖然是沒用的東西,但至少問題本身是新的 還有解問題是靠自己的腦 開始工作之後,就少了這機會 現在工作上的事情都是一些很直接的事,並沒有什麼高深的學問 就是一個know how,靠的是執行的效率,學習技能的速度 更重要的是經驗 感覺我的腦力正逐漸退化 創新的能力也慢慢不見 工作做得很熟,很快,但覺得某部分慢慢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