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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成績

我的16週訓練計畫今天結束了 早上去操場測了個5k,成績是 22:40 我覺得我可以跑得更快,只是配速配得太差 一開始衝得太快導致後來非常沒力 不過這樣也好,下次才有空間可以進步 我的16週計畫在這頁的最下面的previous training plan 除了漏掉一次長跑和兩次輕鬆跑之外,我都有照著計畫訓練 自從我改成早上跑步之後,就能很規律地照計畫訓練 因為早上沒有什麼事情能干擾跑步,只要能爬得起來就行了 這個計畫是用Runner's world的 smart coach 計算出來的 在用這個計畫之前我都是隨便亂跑亂練 這一次跟著這個計畫讓我學到了很多觀念 讓我學會休息和訓練的節奏 還有誠實--面對現實、不要過度訓練 下一次的計畫已經做好了 是用這本書 Run Less Run Fast 裡面的計畫 上次16週的計畫算是base training 這次的計畫才是真正要用來提升速度的 其實 作者的網站 就可以下載計畫和計算配速的方法 不過他們的計畫比較激烈,一週有兩個速度訓練 長跑的配速也比一般的練法要快 所以我建議如果一週沒有40mile以上的訓練量的話 還是用Runner's world的smart coach比較好 希望明年能跑快一點

好看的暴力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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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放假,在家看漫畫 昨天看了新一集的「劍豪生死鬥」 覺得這套漫畫真是好看到不行 我很喜歡看這種純粹暴力打鬥的漫畫 覺得很刺激,可能是腎上腺素分泌使人產生快感 在這裡推薦幾個我喜歡的暴力漫畫 一、劍豪生死鬥 偶然間在漫畫店發現這套漫畫(是的,LA有漫畫店),翻一翻覺得很寫實,總是砍個肚破腸流、生死關頭,不會像一些少年漫畫那樣拿刀劍打了半天都只有擦傷然後每個人最後都不會死又改邪歸正。它的劇情相當變態,裡面的人都有些瘋狂的執著,漫畫裡面沒什麼善惡觀念,就只是想砍贏別人而已。故事從一場決鬥開始講起,決鬥雙方是一個跛腳盲人跟一個獨臂人,之後用倒敘法講這兩個原本是師兄弟,後來變成仇人的故事。 二、浪人劍客 看到封面上這個人,你可能會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這個人不是古裝版的櫻木花道嗎?哈,沒錯,因為作者就是井上雄彥,所以看這套漫畫的時候會覺得好像看到灌籃高手裡面的人拿刀在互砍。這套漫畫也是很寫實,就是砍到肚破腸流,死亡和暴力讓故事很有緊張感。故事是以宮本武藏為藍本而編的虛構故事,劇情也是非常精采。像這類劇情好的漫畫通常都是由小說改篇的。 三、刃牙 這套漫畫跟JOJO冒險野郎一樣,都是陪伴我長大的好朋友(所以說看漫畫的小孩也不一定會變壞嘛)。它一共有三部,現在新的一部叫範馬刃牙。跟前面兩套漫畫不同,這漫畫沒啥劇情可言,基本上就是一群格鬥家包括空手道家、柔道家、拳擊手、軍人、流氓…在打架,打鬥的原因只是想證明自己才是地球上最強的人類(或是生物)。我知道這聽起來非常白痴,沒錯,它就是這麼白痴,但是真的很好看。

投票制度

我在上一篇「 對兩極化社會的感想 」裡面寫了 用不同的投票制度或許能改善台灣社會的兩極化現象 我一開始會想寫這篇文章 是因為我想到像沈富雄這樣的人 為什麼會在台灣的政壇失去舞台? 其實他算是一個蠻中性而理智的人 我覺得台灣的政壇毫無疑問的需要這樣的人 而且藍綠兩方對他的評價應該都不太差 只是他的立場不夠強硬,無法得到死忠的支持者 我用一個過度簡化的例子來說 如果說泛藍的選民對沈富雄的評價是60分 泛綠的選民對沈富雄的評價是65分 但是泛藍的選民對王世堅的評價是0分 泛綠的選民對王世堅的評價是70分 這樣是不是表示沈富雄比起王世堅而言 更應該代表民意,更能做出符合大家期望的事 但是現在的投票制度會讓我們選出王世堅而不是沈富雄 所以現在的投票制度會鼓勵候選人鎖定一小群人 而且不惜得罪大多數的人 我覺得我說的這種投票制度應該老早就有了 而且應該早有人研究過 畢竟我只是個門外漢 所以我去 wiki 查了一下,發現這根本就是一個學門: "The study of formally defined voting systems is called voting theory, a subfield of political science, economics or mathematics."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wiki看一下, 中文版的wiki 也有 不過有一點點不一樣,有些小地方沒有翻譯出來 尤其是在current development那一段 wiki裡也有提到 這些研究也刺激了一些地方的選舉制度的改革 但是規模都非常小 在這些先進國家裡面推動這種改革都已經很難了 我想在台灣要推動這些選舉制度改革更難 想讓立法院通過這類法案 就好像叫立法委員打破自己飯碗一樣 誰會想改變自己已經打贏的遊戲規則呢?

對兩極化社會的想法

最近正在讀Obama的書: Audacity of Hope 他的文筆還不錯,又很幽默,我很推薦這本書。 我讀到他在書裡面寫了現今美國社會的分裂: "The country was divided, and so Washington was divided, more divided politically than at any time since before World War II" 他提到關於很多不同的議題,美國人都有著兩極化的意見: "Across the spectrum of issues, Americans disagreed: on Iraq, taxes, abortion, guns, the Ten Commandments, gay marriage, immigration, trade, education policy,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the size of government, and the role of the courts." 這讓我想到了台灣,台灣的社會也有這種逐漸兩極化的現象。 在太平洋的兩端,一個小島國和這個巨大的國家 在同樣的年代,有著同樣的問題。 我認為通訊技術的進步是一個主因 (當然這有很多複雜的歷史因素,不過我想這是一項關鍵的因素) 現代人比以前的人有更多的管道去接受資訊 媒體在高度競爭之下,為了迎合大眾的胃口 往往只報導、販賣最最激進的資訊 例如嗆扁、嗆馬、抗議、拆除/保護中正紀念堂那塊招牌 譁眾取寵的人總是能得到舞台 但像是有人認真的研究某項重要的民生法案並一手將它促成 這類的資訊因為無法刺激觀眾的胃口 往往只能得到很小的篇幅,或是完全沒有人知道 我還記得小時候的新聞都只有半個鐘頭 但是現在的新聞是24小時播送,而且有無數個電視台在競爭 這樣的競爭使得重口味的新聞成了必要的手段 除了重口味的新聞之外,政論節目也愈來愈重口味 罵不夠兇的就沒有人要看,因為不夠過癮 這些節目雖然都自稱中立 但是那一個節目有什麼樣的立場,是再清楚也不過了 所以那些收看政論的節目的人,在政治立場上也漸漸向兩端移動。 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你是一個政治人物 下一屆你想要當選,你會怎麼做? 當然是做一些極端的事情,說一些極端的話 像是帶頭去中正紀念堂嗆

最近看/聽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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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閱讀的習慣很重要。除了每天在internet上面亂讀東西之外,讀一些比較精練過的資訊(像是整本的書),我覺得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這不但可以得到別人精練過的知識和觀念,也很有趣。我覺得一個人的作為很大的一部分取決於他的視野,而一個人的視野除了取決於他的環境,還取決於他的閱讀。所以我一直會放一本書在客廳和一本書在馬桶上,沒事就看個幾頁。我覺得閱讀是要練習的,尤其是用第二語言來閱讀的時候,如果沒有一定的速度,沒辦法在固定時間內得到一定的資訊量,就會覺得很無聊,就會想放棄。所以閱讀的習慣/能力必須要慢慢養成,一開始總是比較無聊,後面有了速度,就能讓作者用文字帶著我們的思想去翱遊(哈~我很會講冠冕堂皇的話吧)。 最近養成了一個新的習慣,就是一邊跑步一邊用ipod聽有聲書。以前跑步的時候我都是在亂想一些事情,或著是專心在跑步姿勢上,其實有時候其實還蠻無聊的。最近突然想到用ipod來聽有聲書這個idea,接著我就去找了一些有聲書,這幾個星期以來都是邊聽書邊跑。每天我大概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在跑步,其實這時間還蠻可觀的,跑步的時候完全沒辦法做別的事情,也沒有別的東西讓我分心,用來專心聽書真的是再適合也不過了。我現在覺得每天早上都迫不急待的想要去跑步/聽書,這已經變成我每天都要做的一件重要儀式。 下面是幾本我最近聽/看的書 這個與其說是書不如說是脫口秀節目,這位女士是美國蠻有名的脫口秀主持人,這書的內容還蠻搞笑的,不過在搞笑之中也說了一些她個人的一些價值觀,也有一些嚴肅的成分。我覺得這書還蠻輕鬆有趣的。 這是一本心理勵志類的書,雖然看這類的書感覺很俗氣,好像我看了這種書就好像透露著我的人生有問題,不如看一些文學著作比較高尚、有水準。但是說實話,我還蠻喜歡看這類的書,我覺得一個人想辦法要讓自己過得好一點沒什麼好可恥的。畢竟這些人有成功的經驗,還有觀察過無數人成功的經驗,從他們身上應該可以學到些東西。 這本書主要的內容就是說,人沒有辦法克服對新事物的恐懼,只要我們一直在求新求變,我們就會一直有這些恐懼,因為這是演化的結果。但是我們可以做的就是去做,做完之後你就不再恐懼了。還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我們的恐懼多半來自對為未來的自己不信任,我們覺得我們沒辦法應付即將發生的狀況,所以我們覺得恐懼。 這一本也是有點搞笑的書,這本書的作者是個政治人物,他曾經參選過美國總統,這書裡面算是他的政治

去墨西哥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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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今天我30歲了,今天開始,我不再是20幾歲的人了 29和30之間的交界,或許是人生每個階段中最明顯的分界了 當你聽到某某是三十歲和你聽到他是二十幾歲 這兩者之間在感覺上有很大的差別 離開了20多歲的時光,真的讓人有點感傷 我想到影集 Friends 跟 Ally Mcbeal 都各有一集是演怎麼度過30歲的情節 每個人度過這一天的時候,我想心情都不怎麼樣 就生理上而言,身體的老化是個連續函數 從29歲,變成30歲,也不過就是過了一天而已 只是這個社會對30歲以上的人有一定的刻板印象 真正的不同地方就是,我以後會被社會上其他人當成30+的人來看待 30+的人,應該有車有積蓄,有好工作之類 一旦你一說出3x歲之後,人們對你就有些期望 而這些期望影響了你的行為 例如什麼事情是2x歲做的,3x歲的人不該做的 或是什麼是3x歲的人應該有的特質 不論如何,這一天都算是人生中的一個里程碑 這是我第三個十年,總是值得紀念一下 緬懷一下過去,展望一下未來 我想,十年前的我,應該想不到現在我人會在美國 而且還待在學校裡,這跟我以前期望不太一樣 下面這個video,是我大學一年級的時候錄的 (我是一開始在最左後方,大概40秒的時候走到前排中間的那一個) 十年前的我,跟現在的我真的很不一樣吧 我想那個時候的我,應該想不到現在我人會在美國 而且還待在學校裡,這跟我以前期望不太一樣 如果問那時候我,十年後我會做什麼 我想我那時應該會說我會去竹科做工程師 (因為這是大多數學長姐的去處,而且我也沒有出國的計畫) 回想這十年來我的際遇,我覺得我很幸運 雖然有點大言不慚,但是我覺得,我活得比我期望的還要好 我到了一個很適合我的地方 接下來的十年,我也要加油 用意志力和智慧做好每個重要的選擇,把握住重要的機會 希望四十歲的時候,我也能像現在一樣 活得比我期望的還好

去Conference的照片

http://picasaweb.google.com/cy.scott.chen/Asilomar2007

我很忙

很久沒有寫新的網誌了,因為我真的很忙 之前有兩篇conference要趕,好不容易才寫完 這個週末又要去另一個conference,而且還要準備lecture 急急忙忙的準備完了presentation 現在又要趕快把paper生出來,今天就要寫出來 因為明天就要去conference了 然後我修的課又有作業一直出來 很麻煩又很難寫,花超多時間的 然後這學期又當信號與系統的head TA,一大堆鳥事 又要改作業、登記成績,又要準備解答、弄課程網站 而且我這個人又丟三落四的,常常忘東忘西 我覺得我老闆提醒我TA的事情已經提醒到快要抓狂了 不過他是一個很有修養的人,不會翻臉 如果換成別人應該已經把我罵到臭頭了 最近還有一些衰事(也不算是很衰啦) 就是申請Microsoft獎學金被拒絕了 大概是他們不喜歡我做的雷達的東西吧 老實說真的很不相干(雷達干微軟屁事啊) 我覺得做雷達這東西真的路很窄,因為已經是老題目了 我常覺得我就很像做客家音樂的 做得再好也是這樣(老實說也沒有做得很好:p) 實在很不討喜,跟不上主流 不過我也沒什麼好損失的 學一下怎麼寫proposal 還有更新一下自己的CV,也是很重要的經驗 不過我最近的訓練很上軌道 自從開始用現在的訓練計畫(本網頁最下面)之後 我就沒有一天miss掉我的訓練 去conference也要每天照表操課 來這邊抱怨一下,要開始做工了

這學期修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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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學期我修了三門課,以一個第四年的研究生來說,真的有點多的不尋常。通常在這一年的研究生應該是要每天待在實驗室裡做事。拿選課單給我老闆簽的時候真的覺得很不好意思,我老闆還問我說課是不是應該已經達到標準了,他說達到標準就不要再修了,要留時間下來做研究。他還指著我的L110(課號)說這是不是英文課,我說是西班牙文,他說你為什麼要修這個,我也只能誠實地回答說是為了好玩。 我修的三門課,除了西班牙語,另外兩門是數學課:一門是講矩陣理論跟組合問題,另一門是講用代數來解最佳化問題(看不懂請直接跳過)。會去修這兩門數學課其實是覺得跟研究有關的,多學一些把戲也還蠻實用的,以後可以拿來用在研究上面,每次都只會使自己本門的功夫,覺得有點不足,而且多懂一些東西又沒有壞處。 另外還有西班牙語,會去修的原因就是覺得好玩。去學西班牙語讓我感覺到學一個新語言其實真的很難,我都忘記了以前小時候學英文有多麼困難。光是學一個從一數到十就學得要死了,更不用說一大堆字要記:桌子、椅子、時鐘、鉛筆…所有的字都要學。還有西班牙語的文法也很麻煩,名詞和動詞都有分單複數和陰性陽性,真是超累的。不過上這個課實在很好玩,每次都會玩一些要說和聽的小游戲,像是老師會叫大家報數,例如說從1報到30之類的。氣氛很熱鬧,每次上課都覺得一下子就過去了。 對於上這個課,我還有一個感想。我發現語系相近的人學得比較快。一開始這門課還有幾個亞洲人,後來只剩下我跟我老婆兩個(我老婆也有去旁聽哦)。我猜原因就是他們覺得自己在這課堂上表現得不好,拿不到A吧(不過我沒在怕,拿B就拿B,又不會死)。這個語言對我們真的比較難,因為它和我們的語言相差太多。歐洲人的語言至少都有一些相似性,像是文法和發音的方法,所以他們學的比我們快。而且美國人平常就可以接觸到不少西班牙語,所以學得更快。不過如果叫歐洲人來學中文他們一定覺得難到死了,光是要記這些像圖形一樣的字就可以把他們頭腦塞爆了,還有音調的變化也很難,以前我教我室友講一到四聲,教了老半天他還是把四個音講得差不多。 雖然很難還是想要學,覺得多會一個語言蠻有用的(可以用來講別人的壞話~科科)。

運動使人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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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透過 lifehacker 看到了一篇有趣又實用的文章,這文章有點舊了(一個多月前),原諒我如此過時,我還是想在這邊分享一下。這篇 New York times的文章 主要的內容是在討論運動和腦神經生長的關係,寫得真的很好,很多地方的手法(引用、logical flow)讓我覺得真的很像一篇paper,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都交代的很清楚。在這裡忍不住又想罵一下台灣的記者了,真的差人家很多,台灣的記者朋友們要加油,看一下人家是怎麼寫的。 我在此摘要一下這篇文章: 早在90年代,就有人發現籠子裡有跑步機的老鼠在迷宮實驗裡表現比較好。但是卻沒有好的理論去解釋這個機制。 後來就有人用一種染劑去打老鼠,這種染劑會染在增生的細胞上,後來幹掉老鼠之後解剖,發現老鼠的腦裡有很多染色的細胞。這個結果很令人驚訝,因為以往大家認為腦子裡的神經細胞並不會增生,而是在出生的時候就決定了,之後就只會慢慢死亡。這項實驗推翻了這個說法。而且他們發現,有在運動的老鼠,增生的細胞是沒運動老鼠的兩三倍多! 但是只有老鼠的結果又沒用,因為我們又不是老鼠。所以這位研究者就去解剖癌症的死者。因為癌症的人生前都會打染色增生細胞的藥劑來追蹤癌細胞的生長,所以同樣在死老鼠上的實驗也可以用在他們身上,結果他們也發現了類似的結果。 今年春天,又有人做了另一個實驗,內容是找一組人,讓他們一個星期做四次一個小時的運動,十二個星期之後,如預期的,這些人的 VO2max (人體單位時間最大用氧量)都上升了,就是說他們體能都變強了。但是變化的不只這些,MRI掃描的結果發現,這些人流入 海馬體 (hippocampus)的血液量變成原來的兩倍。海馬體掌管記憶和認知,超過30歲之後海馬體就會縮小(整個腦都會),所以人老了學習能力會愈來愈差。這個研究也同時測試這些人的記憶能力,發現他們的記憶能力都顯著變好,而且變好的程度和他們VO2max提升的程度成正相關。 另外一群研究人員也發現,在經過六個月的有氧訓練之後,MRI掃描的結果發現受測者的腦中各處的血管和神經都有顯著生長。 不過這些改變後的機制仍然不明。但是可以確認的是,運動確實是對腦神經有很大的好處。最後,一位神經學家說,常常有人問他說,要怎麼做才能保護頭腦的功能,他說他告訴他們: "Put down that glass and go for a run."

賺到一台ip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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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上星期就要寫這件事的,但是我實在太忙了,有個deadline在這個星期五,這兩天忙著寫paper,好久沒有忙成這個樣子了。 回歸正題,我要來炫耀我賺到的ipod。事情要講到上星期我們學校辦的carnival & club fair。我去幫遊戲社顧攤位,順便去玩,其實遊戲社的攤位也就是幾個人坐在那邊玩boardgame。學校辦的這個活動真的很爽,有很多東西可以玩,但是有個攤位是可以玩攀岩,還有一個滑水道,真的很有趣,還有兩個人可以穿著胖子裝玩相撲的遊戲,還有其他類似台灣夜市常見的玩遊戲拿獎品,不同的是簡單多了,幾乎人人有獎,又不用錢。Amy到處去拿獎品,獎品多到整個包包都塞爆了。不止有獎品可以拿,還有很多點心和飲料都可以隨便吃喝,真的很爽。 後來突然在草皮上就有人用黃色的帶子(那種用來圍犯罪現場的)圍了一塊很大的區域(長寬大約都有50公尺),然後有人開始發塑膠袋,我完全搞不清楚是幹嘛的,後來有人說是等下要搶糖果,然後搶完會發獎品。我也搞不清楚,反正就跟著搶囉。後來就有幾個人帶了幾桶糖果,撒在圍住的地上,然後人群就開始圍住這塊區域。很多人愈站愈近,根本就站到帶子裡面了。後來也不知道怎麼開始的,應該是有人吹哨子之類的,所有人就瘋狂的向中間衝,然後搶啊。場面非常可怕就是了,過程中有人被推倒在地,有人踩過人群衝到中間去撿糖,這個場面讓我想到電影 brave heart 裡面軍隊在草原上衝殺的感覺。大約過了30秒,地上所有的糖就被瘋狂的人掃光了。 後來就有人拿著某一種類的糖果說,有這種糖就可以去參加抽獎,我跟Amy剛好有搶到一包,我們就去排隊。結果得到獎品的方式就是:猜剛才現場總共有多少顆糖果在地上,猜最近的人就可以得到一台筆記型電腦,其他的就依據名次得到不同的獎。這個活動真是太有意思了,融合了暴力(搶糖果)和知性(估計數字)。後來我和Amy討論了很久,我們是用自己搶到的糖果做為平均值,再乘上我們大致覺得現場的人數。 結果我們是第13個接近的,我們猜了7900多個,總共有8500個糖果,就得到了這台ipod。後來晚上學校還放煙火,真是大手筆,聽說新來的校長很會搞錢,看來是真的。 這次寫了我很少寫的記敘文,覺得自己還真是囉嗦。

低成本的快樂

我一直覺得我是個低成本的人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是個很容易就能用金錢滿足的人 我喜歡的事情就是:看電視、看電影、打電動、跑步、游泳 只要每天能讓我出去在路上跑個幾mi 夏天的時候能跳到水裡游個幾回 在家裡舒舒服服的看個好笑的電視影集 然後有一台好用的電腦和網路可以用 這些就是我的快樂 做這些事情都花不了什麼錢 我不喜歡開很高級的車子,也不會想要住很大的房子 我覺得家裡只要通風良好、採光良好 我覺得家不用大,乾淨舒服就行了 我也不喜歡吃高級餐廳的東西,我最喜歡在家吃我老婆煮的菜 我也不喜歡去很遠的地方旅行,到附近的山上走走就很舒服了 我也不喜歡穿名牌的衣服,我覺得衣服只要舒服又乾淨整齊就行了 而且對我而言,名牌的衣服除了牌子以外,跟普通的衣服也沒什麼分別 我並不是為了省錢而故意要節制我的慾望 只是我真的就是不喜歡做那些事情 我想以後我賺的錢應該可以養十個我都沒問題吧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也有自己喜愛的事情 我想大多數的人都愛名牌、愛名車、愛豪宅、愛旅行,這也沒什麼不對 我只能說我很畸型,但卻又很幸福 我很畸型,因為我跟很多人不一樣 但是我很幸福,因為我很容易就可以快樂

不被電的方法

在乾燥的地方,像我身處的LA 下車時常常發生的事情就是被車門電 到後來都對摸車門有種恐懼感 在這邊提供大家一個不會被電的好方法 這是我自己想出來的哦~ 這個方法就是: 下車的時候,用一隻手摸著車子的外殼下車 為什麼這樣就不會被電呢?就讓陳 準 博士在這邊告訴你 會被電到的原因,是下車時身體和座位摩擦,所以帶有靜電 下車後用手去關車門的時候,身上的靜電就會傳到車上 因為是尖端放電,即使是很小的電荷也有一些刺痛感 但如果說下車時,有一隻手摸著車殼 身體和座位摩擦所產生的電就會馬上傳導到車殼上 (講得專業一點就是身體已經 接地 了) 因為手摸的面積較大,而且電流不會在一瞬間流過 所以這種導電並不會有任何感覺 下車之後,身體和車子的電位一樣,自然就不會被電到了 如果穿短褲的話,用小腿和車子接觸下車,也有一樣的效果 希望大家以後不要再被車門電了

推薦影集the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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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這個影集: the office 以前有個電影叫做 office space 講的是一些在辦公室發生的好笑荒謬的事情 這影集有點像是它的電視版 我覺得這影集非常好笑 我想上班族應該會比我更深有同感吧 我不太會介紹這種東西,就是好笑啦 很多人看了電視電影都能寫一肚子感想,我覺得很佩服 像我都不知道要說啥 總之有興趣的自己去看吧 相關連結 imdb tv.com pirate bay (我只有給連結,沒叫你去抓哦~科科)

最近的瑣事

最近 1. 老闆不在,爽了一個禮拜 2. 天氣很熱,熱到快抓狂。熱的感覺很像台灣 3. 想到一些簡單的idea,正在測試 4. 早起的習慣持續中,這應該是繼當兵以來持續最久的早起記錄 5. 八月跑了 114mi

象牙塔裡的人生

我29歲,從7歲進入小學以來,我就一直在學校裡(除了當兵之外) 到目前為止,我的一生幾乎都在學校度過 以前曾經考慮過是不是應該要唸博士 我覺得博士象徵著知識的巔峰,人生中應該要達到這個境界 但是我也曾經覺得,花了這麼長的時間在學校裡,是不是值得 可能我60歲就退休了,那我不是花了一半的時間在學東西 但是後來還是選了這條路,這個選擇其實並不容易 如果那個時候念頭一轉,現在的我應該就是在竹科打拚了 我想待在學校的好處就是有很多資源和時間 可以學很多理論的東西 還有找資料和發現、學習新工具的能力會比較好 因為學校裡面有很多年輕人 年輕人的特殊能力就是學東西和找資料 但是缺點就是不切實際 我常常在思考 我們做的這些研究,還有我們學的這些東西 到底有多少是能用得上的 在工業界,你一定得做用得上的東西 因為如果你做的東西,最後沒有辦法化為商品 沒有辦法從消費者手中賺到錢 對公司來說就沒有價值 我所謂「有用」就是你做的事情,最終能化為一個產品 讓社會上的其他人能夠享受到 但是學校並沒有這種市場機制來決定事物的價值 在學術界,事物的價值是由學術界自己認定的 有些東西只要某個大牌學者帶頭開始做 不管是不是真的有用,後面也會有一堆人蜂擁而上 深怕自己錯過了這一波熱門的研究 我想這種現象產生了很多不切實際、甚至沒有任何價值的研究 有的說穿了就是自己假想出一題數學題 然後自己把它解一解而已 沒有市場機制來控制的結果 學術界其實是一個自己給自己打分數的團體 政府給研究機構錢,但是他們又沒有能力監督 學術界搞的東西,這些政府官員們並沒有能力去了解 大官們評斷的方式就是看你們投了幾篇paper得了多少點數 但是這些審paper的人也是學術界的 這群人終究是同一批人 學術界的人可以集合起來 自己創造一個領域,亂想一個沒用的問題 然後跨國去騙各國政府的funding,最後也不會有人發現 我常常在想,對學術界的這群人 有沒有更好的管理方法、更好的機制 讓有能力的人,去做有價值的事情 而不是平白去浪費這些世界上最珍貴的腦力 另一個想法是,對這群走在世界前端的人 我們的社會其實是縱容他們自由發揮 但是或許就是這樣子的縱容,學術界才能天馬行空去探索 這麼多人在胡思亂想、自言自語,總是會有一個人真正想出有用的東西 對其他的人,就當做是買到了沒有中的彩券吧,至少這是個機會 我覺得身在象牙塔裡,不要常常相信塔裡的

談酷

上次衝浪時,我有一個疑問 為什麼人們會覺得衝浪很酷呢? 這個活動不就是人們帶著一塊板子,游泳到離岸邊遠一點 然後想辦法站在這塊板子上讓海浪沖回來 這樣的活動為什麼就會讓人家覺得酷? 一開始,我的結論是,只要一個活動很難(無法馬上模仿),加上危險(容易受傷) 大家就會覺得很酷,像是攀岩、衝浪、滑板、滑雪之類的 例如自殺就沒人覺得很酷,雖然自殺很危險(都沒命了還不危險) 但是自殺很簡單,人人都可以坐電梯到十樓,然後跳下來 可是後來我又想到,胸口碎大石也是又難又危險啊 為什麼沒人覺得酷,還有 小貓 也提了一個例子:九九神功 同樣也是很難又危險,但也沒人覺得酷 於是愛查字典的我,又去查了教育部國語字典 沒想到,這麼新的外來語已經編入字典了,教育部真有效率 以下是 國語字典對「酷」的定義 瀟灑中帶點冷漠。為英語cool的音譯。如:「酷哥」、「他那表情很酷!」 這個定義很顯然只能用在人身上 所以用在事物上的酷,還沒有被這個字典定義 還有,我覺得英文用的cool,並沒有冷漠的意思 我想中文的酷會有這個意思 是因為「酷」這個字本來有冷酷、殘酷的其他意思 是音譯的外來語和這個字原來的意思混合而成的 我還查了我很喜歡的 urban dictionary 這裡面有一個很好笑的定義 "A word to use when you don't know what else to say, or when you are not that interested in the conversation. Sometimes, it can be used when you do not have any knowledge of the subject, yet you want to act as if you know-it-all." 真是很中肯,尤其是在美國很多人很喜歡動不動就回cool 其實是用來敷衍別人的 不過我後來仔細想想,什麼樣的活動會被歸類為酷或不酷呢? 例如: 彈吉他,酷 衝浪,酷 騎重型機車,酷 籃球,酷 足球,酷 棒球,酷 躲避球,不酷 胸口碎大石,不酷 九九神功,不酷 踢鍵子,不酷 機車裝檔風板,不酷 (我大學的時候就裝檔風板,我超愛的) … 似乎所有的球類運動都酷 但是有些例外,譬如說桌球和躲避球就沒人覺得酷 所以我有一個結論,就是 如果

大腦很大又很快

我很健忘,常常馬上忘記剛做到一半的事 不過還有人比我更強,那就是我老闆 他常常忘記很多事,非常好笑 但是他的頭腦很好,又很博學 所以我有一個猜想 我覺得人腦的容量是不是有限 因為老闆他非常博學 大概是因為這樣 他的腦子裝不下新的事情了 所以我就google了一下大腦的容量到底是多少 結果在這個link找到了答案 http://answers.google.com/answers/threadview?id=525801 這個link裡的答案是: 根據Robert Birge (Syracuse University)對於蛋白質儲存資料的研究 腦容量是介於1TB到10TB之間,最有可能的數目是3TB (1TB=1000GB) 計算的方法好像很簡單,他把一個神經元當成一個bit,然後估計神經元的數目 3000GB聽起來好像很多 但是想一想,3000GB也不過就是19個160GB的硬碟 一輩子有多少事情要記 不過這裡也說,人腦有很強的資料壓縮能力 很多事情最後只簡化成一個簡單的結論和印象,記在腦子裡 不過就算查完了,我還是沒辦法知道人的健忘,是不是因為腦容量不夠 我的猜測還是腦容量不夠,因為人會一直忘記事情 如果不是容量不夠,人為什麼要有忘記這個功能呢? 應該可以一直把所有的事情記得 除了容量以外,對計算能力我也覺得好奇 所以我又查了,結果在Wiki上找到 http://en.wikipedia.org/wiki/Human_brain Wiki真是好用 答案在其中的一節 Comparison of the brain and a computer 它的大意就是說,很多研究者都試圖想比較人腦和電腦 但是很難找到量化的答案,原因是因為人腦和電腦的演算方法非常不同 人腦是用很多神經元平行計算,但是電腦卻是一直線的處理指令 但是的確有一些量化的答案,其中一個結果就是 100THz (就是100000GHz) 就是一秒能處理10^14個指令 這個結果是從人腦處理視網膜的訊號而估計得來 一個有趣的預測是說,在2030年,電腦的計算就能達到這個境界 應該會有人覺得,怎麼可能 平常叫你乘兩個三位數字都算好久了,怎麼可能這麼快 但是人的能力強在對於聽覺、視覺的計算 還有對身體的平衡和控制 人類辨識聲音和影像的能力,是電腦完全無法比擬的

衝浪很酷,我衝浪,所以我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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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林明仕、我、老翁、Pauline、牛哥,去衝浪 衝浪很酷,因為又難又危險 林明仕會衝浪,帥 牛哥愛開車,因為有雄性激素 老翁怕溺水,但又愛衝浪 Pauline不怕黑 我頭皮痛,因為我頭髮短,終於知道原來人類頭上長毛,是為了防曬 衝浪很辛苦,因為板子又重又大,被大浪打到之後堪稱兇器 我經過無數次失敗,終於站起來了0.5秒 大家愛衝浪,所以要再去,可是只想玩好玩又輕鬆的boogieboard 我很懶,所以亂寫 (大家覺得衝浪為什麼很酷呢?如果危險+難=酷,那胸口碎大石為什麼就沒那麼酷了?)

最近的工作

自從暑假開始,沒有修課之後 最近忙的事情就是寫paper、改paper、改book chapter 基本上都是整理以前的成果 我覺得我好久沒有認真思考了 每天重複著一些機械式的作業 很想快點回到研究上面,學新的東西,解決問題 覺得我的腦子快要生銹了

在美國養成的壞習慣

來美國一陣子,養成了一個壞習慣 就是當面用中文說路人的壞話 例如說,我跟我老婆去逛街,旁邊有個胖子路過 我就會用中文跟我老婆說「哎,你看我右邊這個人,超胖的」 這只是一個小例子,像這樣子的事還有很多 像是在人家餐廳說人家東西難吃 還有在擠滿人的公車上說黃色笑話之類的 有時候覺得自己會講人家聽不懂的語言,真的是是一種特權 都不用擔心別人會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呵呵 而且遇到有中國人的時候,還可以改用台語 出國就是有這個好處 上次回台灣的時候,除了天氣、交通很不習慣 不能說人家的壞話也是蠻不習慣的 科科~挖金變態

Pinky and the B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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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 這個名字其實是我自己開始用的 很久以前,在註冊msn messenger帳號的時候 不知道用什麼名字好,那時 五州製藥的pinky 廣告正在流行 每次看到他我都覺得自己的髮型很像他(因為我有 超尖的美人尖 ) 所以就用了pinky在我的帳號裡面 有人開始叫我 pinky 是在來美國之後才發生的 應該是給了msn帳號之後,有人照帳號叫我吧 最近心血來潮想說google一下pinky會怎樣 結果第一個出來的是這個叫做 Pinky and the Brian 的卡通 有趣的是,老翁的英文名字叫Brian 哈~剛看到的時候真的嚇一跳 真的是很巧 (左邊的是Pinky,右邊是Brian,有像我和老翁嗎?)

上週末看的電影-The Simpsons跟The Bourne Ultmat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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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星期六跟Amy去看電影 連看了兩部(不要問我為什麼要連看兩片) 這兩片我之前都超想超想看的 第一部是 The Bourne Ultimatum 想看這片的原因是因為前兩集都有看,都覺得超好看的 而且這片在imdb上分數爆高,電影版又一堆人說讚 不過看完有點失望 是還蠻好看的,可是感覺很像在看一集加長版的 24 辦公室一堆人在那用電腦,然後一直吵著說要看即時畫面 這不就是24的劇情嗎? 而且這些人為什麼老是想看即時畫面啊 等別人辦完事再跟你說做得怎樣不行哦 難道我老闆也要在我面前架一台web cam,然後看我在那即時做研究 跟24最像的,就是那個晃個不停的鏡頭 我們本來買票進去是坐在前三排(可見得這電影的熱門) 還好我有出去換成下一場,不然我一定會暈倒在前面 我建議大家睡飽一點再去看這片,還有會暈車的朋友請先服用暈車藥 好好的兩個人坐在餐廳講話,鏡頭也要晃來晃去,掌鏡的是隻猴子是吧 我前一天12點才睡,那天5點就起床而且跑了8mile 被他這麼一晃真的是很受不了 最好看的一段就是Bourne跟那個騎機車的黑人格鬥 這真是我最近幾年看到最精采,又覺得很真實的格鬥了,讚! 劇情還蠻緊張的,不過最後醫院那邊 我覺得很像在學 hitman 47 這個電動的情節 非常類似,這編劇一定有玩過這個電動 結論就是,這片還不錯,但是我覺得沒有好看到那樣 如果你沒看過24,你可能會蠻喜歡的 第二部是 The Simpsons ,超好看的 非常非常好笑,不過看Homer那付蠢樣,真的很想痛扁他 被Bourne的搖晃鏡頭整過之後,我帶著疲憊的身心走進放The Simpsons的廳 心情和精神馬上就被他們弄好了,就是從頭笑到尾啊 出來之後,覺得舒服多了 我覺得要療傷的話,還是要看喜劇類才行

文化.朋友.歸屬感 (三)

本來上次就要結束這個話題了 但是我又想到一些事情,覺得還是一起講一講好了 我想,移民者的痛苦就是 我們終究是一群小眾的人,不容於當地的文化 也不完全和我們家鄉的人一樣,所以顯得特別孤單 以前總覺得,像這樣離鄉到了很遠很遠的地方工作 好像很有成就,好像見多識廣,是一個「世界人」 但是我現在覺得,如果可以的話 就在家鄉過一生,能和自己熟悉的一切在一起 其實是很幸福的 以前我曾聽有人說,要留學一定要到東岸 在那裡才能接觸到「 純正的美國文化 」 我對這種說法,有很多意見 首先,什麼是「純正的美國文化」 這種說法很像三民主義課本說的「 道統 」 又沒有明確的定義,但隱含地岐視其他的思想,是一種傲慢的用詞 美國是一個移民社會,有英國、義大利等等的歐洲移民 還有墨西哥、古巴等等的南美移民 還有很多當年被迫移民來的非洲人,當然也有亞洲移民 那什麼才是正統的美國文化,就只是白人的文化嗎? 如果以先後而論,最正統的不應該是印地安人的文化嗎? 再者,就算把「純正的美國文化」定義為歐洲的白人移民的文化 為什麼我們就一定要去學習這種文化? 難道白人的文化比起別的種族,就特別的有價值? 難道老墨的文化就不值得學習? 因為歐洲人在近代的 科學和經濟的成就 ,我們對白人有種 崇拜感 好像覺得學了他們的文化,或是變成了他們,自己就很了不起 就像在台灣,說著一口流利英文,就會高人一等(再加上破中文更讚) 很多人覺得出國就是要讓自己攪在白人堆裡面 漂白 就好像鍍了一層金一樣 我覺得這是一種倒果為因的想法 其實我們真正要學習的,是他們的 科學和制度 對我而言,語言和文化只是一種工具 學習別人的語言和文化有時候也很有趣 但是要學習它們,主要是為了 需要 因為在這邊有頂尖的學校,有好的工作環境 有好的生活環境,所以我來 因為我來了,所以我必須適應這裡的文化 如果在西岸有好的生活、工作環境,能學到頂尖的知識 我應該要學習的,是西岸生活圈的語言和文化 下學期我計畫要去學西班牙文

關於網誌的一些瑣事

這個網誌寫了一個星期了 大致上所有的東西都放得差不多了 一些連結和相簿都弄好了,排版也調好了 我很喜歡現在這個版面,因為我喜歡用換行分句 這個版面文字的地方很長,長一點的句子比較不會被換行 而且簡單素雅,我一向喜歡簡單的東西 關於朋友們的連結,我做了一些整理 有密碼保護的,我就拿掉了,並不是因為他們寫得不好 因為這是一個公開的blog,我想他們加了密碼就是不想要有路人去看 所以我把這幾個blog拿掉了 關於推薦的網站,我也做了一些整理 只留下我常上的網站 還有我的google reader 其實我已經一陣子沒有用google reader了 所以shared items很久沒變 我覺得還是直接去看原網站比較舒服 尤其是像digg.com這種有排序的網站 還是在上面看比較方便 google reader只有拿來讀朋友們的blog比較好用 不過還是放在最下面,已備不時之需 至於 相簿 ,我把一些舊照片傳上去了 以前msn space放照片真的很麻煩,所以我很懶得搞 現在用picasa弄比較簡單了一點,所以我多放了不少 無聊的話可以去看我耍白痴

文化.朋友.歸屬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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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 上次的話題 我在這邊提的「文化」主要的意思就是,共同的生活經歷 以前在出國之前,總是想著出國後結交外國的朋友,會是什麼樣子 腦子裡面浮現的,是那些遊學廣告、還有英文補習班廣告中 一個黃人和一堆白人在一起笑得合不攏嘴,一付很麻吉的樣子 (這是大二暑假到我阿姨家附近讀community college時照的) 但是出國之後,才知道這並不是這麼容易的 第一年的時候,我住在學校提供的四人宿舍裡 為了想交其他國家的朋友,我特地在申請宿舍的note裡加註 "I would prefer roommates who do not speak Chinese." 結果我的室友是兩個美國人和一個印度人 和室友們的互動其實很不錯,但就是無法深交 其中一個美國室友,他叫貝瑞,我覺得他是個很寂寞的人 他好像課業壓力很大,我常在晚上看他坐在外面寫功課 天亮了開門出來,他還是坐在那張桌子上寫 我跟他比較熟,他也喜歡跑步,他的5k成績是17分多(超強) 一開始我們會一起出去跑步,後來我很懶就沒跟他去了 他還帶我去附近的教會一起做禮拜 但是我們就是沒有辦法聊到深層的事物 我想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們過去的經歷太不相同了 很難引起共鳴,或是找到共同的話題 像在台灣的男生,最好的話題就是當兵了,當兵的話題好像永遠都聊不完 但是你跟老美說當兵的事,就覺得很沒勁,因為他根本不了解那種感覺 後來印度人搬走了,來了一個短期交換的法國人 有一次一堆法國人在宿舍裡做可麗餅,我也去湊了一腳 有做甜的也有做鹹的,我坐在客廳,和一堆法國人用有口音的英文聊天 (他們的法國口音加我的台灣口音) 我突然想到了那些遊學廣告的畫面 一個黃人和一堆白人,笑得很燦爛 我想這就是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間的友情 可以很熱鬧,但是就是少了些什麼 比較能成為好朋友的還是生活經驗相近的人 像是韓國人、日本人、中國人、新加坡人 看orientation的時候就知道了 歐洲人聚在一起,東亞人聚一起,南亞人聚一起 因為經驗相似的人,總是比較好了解、好溝通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以前課本裡的 陳之藩的「 失根的蘭花 」,就google一下把它重看了 我以前都不喜歡國文課本裡的文章,覺得很難看又很無聊 明明就有很多小說很好看,又很有趣,為什麼要看這些難看文章 但是現在看這篇文章,我覺得我能夠體會他孤獨的感覺 倒不是我體會了他

文化.朋友.歸屬感 (一)

以前在台灣常常聽到人家說文化衝擊 文化怎樣的,以前聽到了,覺得很無聊 以前我覺得,會用這種詞的人,都是一些喜歡掉書袋 咬文嚼字、強說愁,而且常常自己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的無聊人士 但是出國之後,才覺得深深感受到文化差異帶來的影響 文化這個詞,要大家解釋,我想大部分人都說不出來 依照 教育部國語辭典 ,文化的定義是 「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包括宗教、道德、藝術、科學等各方面。」 不過,我想一般人提到這個詞的時候 所指的是某特定族群的人的生活方式、態度、知識、 共同的歷史記憶 例如,ptt上面的鄉民發展出的一些專用術語和笑點 就是一個特定群體發展出來的文化 如果你不是ptt的鄕民,你大概就看不懂他們在做什麼 一個人看得津津有味,另一個人就看得霧煞煞 即使大家用的是同一種語言 也是一樣 我覺得語言比文化容易學,語言只要會了文法結構 知道了句子怎麼構成,剩下的就是學字詞 多聽、多看就能學會 但是文化卻很難 即使你非常努力,你終究不是在別的文化裡長大的 舉例而言,就算一個老外在台灣非常努力的學了很好的中文 你說「 高義你他媽雜碎~ 」 他還是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因為他沒有共同的歷史記憶 即使經過解釋,他知道你想表達什麼,但是他還是 感受不到 因為在他 國中的時候 ,他就是沒有去電影院看過睹神 有人可以會很多種語言 但是我相信,每個人只能屬於某個特定的文化圈 因為歷史的記憶,只有 身在此時此地 的人,才能夠有一樣的感覺 如果說,我們把台灣的文化和美國的文化簡化成一個維度的光譜 每個人,只能站在光譜上的一某些位置,卻無法蓋滿整個光譜 我想我們這群留學美國的留學生,就是在光譜的中間慢慢往美國的方向移動 但是我們又不會真的變成美國人,因為很多東西我們感受不到 在我們國中的時候,我們是穿著制服上學,起立、立正、敬禮才上課 美國人又做了什麼,其實我們不了解 即使學會了他們的語言,我們還是不了解 又即使我們了解了,我們還是 感受 不到 但這個同時,漸漸地,我們離開台灣的文化 慢慢地看不懂為什麼星光大道這麼紅,慢慢地聽不懂新創造出來的流行文化 慢慢地不了解台灣人的價值觀 有一天,我們可能會懷疑,我們是台灣人,還是美國人? 文化,朋友,歸屬感(二)

阿波卡獵逃

最近看了一片很好看的片,中文片名叫阿波卡獵逃 英文片名叫Apocalypto,一個沒看過的字 查字典好像叫做「啟示」的意思 不過片名不重要 它的背景是馬雅文化時間的南美洲 不過背景和文化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一片非常刺激好看 緊張血腥,讓我從頭到尾都不會無聊 主要的故事就是說 一個馬雅土人被城市人抓去當祭品,然後從城市逃回森林 總之這是一片快節奏的動作片,讓人血脈噴張 而且看完之後讓人很想去跑步 (Amy說我真是三句不離跑步) 我事後查了一下 相關的歷史 和 電影的Wiki 總之這片和正確的歷史完全不相符 不過沒差,看電影就是要爽,何必這麼認真 想看歷史就去查Wiki讀一讀就行了 何必看電影

Runner's World Training Log

最近發現一個超好用的工具 如果你有跑步(游泳和騎單車也適用)習慣的話 一定要試試這個 http://www.runnersworld.com 在上面有個小小的字寫training log 點進去就會看到了 或是直接按 這裡 這個日誌可以讓你記錄每天跑步的時間、路線 還有強度、時間等等資訊 它也可以結合google maps規畫跑步的路線 計算路跑的距離 還能產生一些圖表 不過要開始用有點小麻煩 要先註冊一下,給個email之類的 但是只要忍過一開始的麻煩 之後就很簡單,輸入日誌的過程非常簡潔快速 我極力推薦這個網站 它還可以產生java script 讓你放在網頁上 讓所有blog的讀者成為你跑步的監督人 無形的壓力可以讓你不會錯過每天的訓練 不過最重要的是,要留下讓自己驕傲的記錄 跑步的其中一個吸引我的地方,就是讓自己覺得很有成就 看著自己的日誌,就彷彿感覺到了自己用雙腳征服過的每一哩 那種成就感、滿足感,只有身為runner的人,才能夠體會

終於搬完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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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搬家團隊的幫忙 我們終於搬完家了,今天到舊家去清理 事情總算快完成了,剩下的事情就是把家裡整理好 還有把舊家的鑰匙拿去還給學校 搬家真是超麻煩超辛苦 尤其是當你有了一大堆家當之後 我跟Amy兩個人剛來美國時只有四大箱行李 而且行李裡面兩大箱全部都是書 現在那些書都放在實驗室,也不在家裡 但昨天搬家時的家當居然成長為好幾十箱,真是可怕 經過這次搬家之後 我們一致認為以後不應該買這麼多東西了 除了一大堆說不清的家當,可怕的還有家俱 家俱又以沙發為首,又重又大 搬的時候還要把角度 最佳化 才能進門 昨天在搬沙發的時候 就好想把沙發丟在路邊算了 但願到畢業前,我們再也不用搬家了 (圖:老翁.人形傢俱)

0600部隊起床

作為一個研究生,時間完全自己負責 就算你想下午五點起床,早上十點上床,也沒有人會管 就是因為這樣,我的生活作息一直沒有固定 我一直很懷念當兵新訓時那樣的作息時間 早上時間一到就有人大叫「部隊起床~~」 然後就穿衣穿鞋到下面集合跑步 晚上一到就像葉大雄一樣瞬間睡著 最近一次從台灣回來之後,利用調時差的機會 再加上回台灣買了一個超大聲的鬧鐘 (真的很響,響到我覺得連鬼都會墓地裡爬起來) 我把起床時間固定在早上六點 跑步的時間也從下午調到早上 晚上十點多睡,早上六點起床 這樣的生活到現在持續了差不多一個月 我覺得這一次的生活作息已經調整到了 穩定態 已經可以不靠外力,早上六點一到就自動清醒 然後穿上衣服,稍做熱身就出門跑步 早上跑不像下午,身體還沒熱起來,所以要跑比較慢 而且剛開始跑的時候還蠻不爽的,要過一下子才會舒服 不過早上跑完步之後,整個人都醒了過來 覺得精力充沛,一天都很有鬥志 所以到了晚上,自然就很想睡 才能像大雄一樣瞬間睡著 以前下午跑完以後,到家都差不多七八點 吃完晚餐就更晚了,要到很晚才會有睡意 因為跑步帶來的亢奮感還沒消退 感覺晚上也沒有睡得很熟 我非常滿意現在的作息時間 很想一直持續下去 我想冬天來臨時才是真正的挑戰 想像一下,在寒冷的早晨 要離開被窩去尿個尿都需要莫大的勇氣了 更何況還要出門跑個4-5mile 不過我想習慣只要養成了,應該就可以克服這些問題 不管之後怎麼樣,冬天來時再跟各位報告

不光是blog要搬,人也要搬了

我要搬家了,原因不是我畢業了,而是租約到期 有人問我說,租約到期不能續嗎?答案是 不行 為什麼咧?因為我有一個怪房東 這位房東就是Caltech housing Caltech一向以照顧學生出名 所以他們的housing當然也就物美價廉 住到的人無不讚不絕口 因為太多人要住了,所以要用排隊的方式 聽說本來這種housing可以讓已婚學生不用排隊直接住 但是後來有人抗議,就改成大家都要排隊 大家都要排隊就算了,但是他們規定大家只能住兩年 所以這邊流行搬家風,動不動就有人搬家 我有去housing問過,他們說,這樣是為了要公平 讓大家都有機會住到 但是我實在覺得沒有必要 如果讓每個人排到就住到畢業,排不到就沒得住 不也是一樣公平嗎? 所謂公平的定義不就是所有人的機會均等 現在每兩年就要搬,不但勞神費時 housing自己還要花錢重新裝修 更不用提中間空檔期的房租損失和閒置空屋的浪費了 這就好比說你有一台腳踏車要分給兩個小朋友 一個方法是叫他們猜拳,贏的就得到腳踏車 另一個方法就是把腳踏車切一半 一個人拿車頭一個人拿車尾 兩個方法都公平,但是那個方法好不是很明顯嗎? 唉~我實在很想跟housing的人說這一些道理 但是無奈還要用英文,要是能用中文講我早講了 要我用英文解釋我那些雷達、信號的東西是很簡單 但是要我講這些東西,我想到就頭痛 而且講了他們也不會聽,想想還是算了,乖乖搬家吧 就當作一次大掃除,把不要的東西丟一丟 換個環境也好,就像這個blog一樣 說不定也有一番收穫

blogger試用報告

今天晚上都在試 blogger的功能 大致上我非常滿意 比msn那廢柴不知好上多少倍 介面簡約而且反應快速 雖然沒有內建相簿 但是只要用個link連到google的web photo 配合picasa上傳照片,圖片又快又大張 再也不用看msn space裡那可憐兮兮的小圖了 而且值得一提的就是 它能夠支援 java script,有很多東西都可以放上來了 (我放了每天跑步的記錄哦,在右邊) 而且還可以直接改寫html 以前用msn space想要把旁邊放的link排序 還要一個個殺掉再重新輸入,笨死了 現在直接把html叫出來改就好了 現在換了新環境 有了好工具,我會認真地在這邊分享一些資訊/想法 儘請期待~科科

blog搬新家了

我荒蕪多日的blog搬新家嘍 以後blog都要寫在這邊 希望以後各位還能來多捧場 說到這個msn space實在是氣死人了 超龜超慢的,每次按個鈕就要等個老半天 而且又不能放 java script 像我這種沒耐心的人竟能用這麼久 想想真的也是很神奇 不過msn space的好處就是它跟messenger結合 有時候無聊就會去點msn上面的小太陽,看看有什麼新的 現在換來這裡,人氣應該會比較差吧 不過沒差~我實在受不了msn space了 剛剛在msn space寫下一最後一篇文章 忍受它最後一次的龜速 在按下按鈕發出文章的那一瞬間,真的覺得自己解脫了 881~ msn space,再也不用受你的鳥氣了 這家blogger我也不知道好不好用 會換來這邊主要是因為這家現在是google的產業 他們的東西一向就是簡潔好用(gmail, maps.google) 不會搞些華而不實的東西 就試試嘍